問: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后,新三板掛牌條件的主要變化包括哪些方面?
答:本次掛牌條件優化整體保持了原有五項基本條件和適用標準,并結合市場形勢變化和監管實踐,進一步明確了合法合規經營、業務明確、持續經營方面的具體要求,突出對創新企業的精準包容,支持中小企業轉型升級。一是在規則中明確規定申請掛牌公司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監管要求與全國股轉系統市場定位。二是堅持新三板和北交所一體發展理念,構建“1+5”的多元化財務標準體系,指標結構與北交所、創新層整體上保持一致,并在閾值上體現梯次。針對新經濟領域、基礎產業領域的申請掛牌公司,適當放寬每股凈資產、經營年限要求,體現對創新企業的精準包容;對于其他申請掛牌公司,有針對性地制定了5套財務標準,支持中小企業轉型升級。三是調整不符合合法合規經營條件的刑事犯罪范圍和重大違法行為范圍,與北交所和新三板創新層保持一致。